
1、 當旋(xuan)繞(rao)比在3~10之(zhi)間時,彈簧(huang)端面zui好(hao)磨(mo)(mo)平;在10~15之(zhi)間時,端面可磨(mo)(mo)也可不(bu)磨(mo)(mo);大于15時就可不(bu)磨(mo)(mo)。
2、 為了避免由(you)于(yu)載荷偏心引起(qi)過大的附(fu)加力,較少工作圈數為2,但一(yi)般不少于(yu)3。
3、 旋繞比(bi)C=彈簧中徑 / 鋼絲直徑
旋(xuan)繞(rao)比C太小,材料的(de)彎(wan)曲(qu)變(bian)形嚴重,需(xu)要的(de)卷(juan)制(zhi)功率大(da),有(you)時(shi)切(qie)斷(duan)(duan)芯軸(zhou)端頭太細(xi),易(yi)斷(duan)(duan)裂;旋(xuan)繞(rao)比C太大(da),卷(juan)簧后(hou),彈簧圈(quan)容易(yi)松(song)開(kai),彈簧的(de)直(zhi)徑難于控制(zhi);另外由于彈簧本(ben)身的(de)重量,引起彈簧圈(quan)不斷(duan)(duan)的(de)顫動。較(jiao)為理(li)想的(de)旋(xuan)繞(rao)比4~9。
4、 彈簧剛度F”=Gd4 / 8D3n (N/mm)
5、 一般載荷(he)要求的彈(dan)簧(huang)(huang)有效圈數≥2.5,而對于載荷(he)要求比較嚴格的彈(dan)簧(huang)(huang),有效圈數>4;有效圈數又少,而載荷(he)要求又高,則難以制造。
6、 對(dui)于材料(liao)直徑小、載荷要求較嚴格(ge)的(de)彈(dan)簧(huang),建議采(cai)用支撐圈≥2。
7、 當規定有指(zhi)定高(gao)度下兩點或兩點以(yi)上的(de)載荷時(shi),自由高(gao)度不應有公差要(yao)求。彈簧(huang)的(de)內(nei)徑和(he)外徑不可同時(shi)標注公差。